爱尔兰威士忌质量技术要求
时间:2025-04-09
爱尔兰威士忌的质量技术要求严格遵循1980年《爱尔兰威士忌法》及相关法规,核心标准包括原料、工艺、陈酿、标识及添加剂使用等方面,具体如下:

一、原料与工艺要求
原料限制
必须使用发芽谷物(如大麦)及/或全谷物制成的谷物糊进行蒸馏,以大麦麦芽为主,允许添加≤30%未发芽大麦或其他谷物(如燕麦)以增强风味层次。
糖化过程需使用麦芽所含酵素,可含或不含其他天然酵素。
蒸馏与酒精度
蒸馏后新酒酒精度不得超过94.8% ABV,以保留原料香气和口感。
必须采用壶式蒸馏器或连续式蒸馏器,部分酒厂(如尊美醇)采用三次蒸馏工艺。
木桶陈酿
需在容量不超过700升的木桶(如橡木桶)中熟化至少3年,且陈酿过程必须在爱尔兰境内完成。
二、添加剂与标识规范
添加剂限制
除水和焦糖着色剂(E150a)外,不得添加其他物质,确保原料特性不被掩盖。
酒精度与装瓶
装瓶时酒精度不得低于40% ABV,允许在爱尔兰境外装瓶,但桶装酒液不得离境。
标识要求
酒标必须清晰标注“Irish Whiskey”“Uisce Beatha Eireannach”或“Irish Whisky”。
若标注酒龄,需明确瓶中调和的最年轻酒龄;若标注年份,需同时注明装瓶年份或酒龄。
三、分类与生产标准
四大类别:
壶式蒸馏爱尔兰威士忌:原料为未发芽大麦(≥30%)、麦芽(≥30%)及其他谷物(≥5%)6;
麦芽爱尔兰威士忌:100%麦芽原料,壶式蒸馏6;
谷物爱尔兰威士忌:≤30%麦芽+其他谷物,连续蒸馏6;
调和爱尔兰威士忌:前三类威士忌的混合产品6。
“单一”标识:仅适用于壶式蒸馏、麦芽或谷物威士忌,且必须来自同一酒厂。
四、历史与产业现状
历史背景:爱尔兰威士忌曾是威士忌发源地,18世纪鼎盛时期都柏林拥有37家蒸馏厂,后因经济衰退与重税政策衰落。
产业复兴
目前爱尔兰拥:44家蒸馏厂,多数由大企业(如Diageo、Suntory)控股,产品以混合型威士忌为主,价格通常低于同年份苏格兰威士忌。
五、风味与特色
产品特点:爱尔兰威士忌有着极复杂的香气和风味,以及丝般柔和的口感。爱尔兰威士忌通常柔软,流畅,温和,包含了丰富的水果、蜂蜜、花香和木质的香味,并以清爽柔和的味觉著称。
传统工艺使用发芽与未发芽谷物混合,部分酒厂(如布什米尔)采用三次蒸馏,赋予酒体顺滑口感及花香、坚果、香草风味。
禁止使用泥煤熏烤麦芽,因此风味较苏格兰威士忌更柔和。